| ISBN | 作者 | 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開本/介質 | 頁數/字數 | 印次/印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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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87303264131 | [美] 菲利普·S. 戈爾斯基 | 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 2021-2-15 |
作為一項比較歷史社會學研究,本書將歷史個案并置比較,以闡明和提煉關于宏觀社會變化的理論觀點。大多數比較歷史社會學研究以國家為個案,本書卻講教派作為個案,在作者看來,宗教改革引發了一場波及廣泛的深刻規訓過程,可以稱之為規訓革命。這場變革大大增強了近代早期國家的權力,其影響在信奉加爾文主義的若干歐洲地區最為深遠和徹底。這一觀點兼具福柯與韋伯的色彩,堪稱對近代國家形構最富原創性和啟發性的研究。
本書入選美國社會學會前會長蘭德爾·柯林斯(Randall Collins)評選的2000—2012年十大社會學理論著作。
菲利普·S. 戈爾斯基,耶魯大學社會學與宗教研究教授、比較研究中心聯席主任。曾獲美國社會學會理論議題設定獎、最佳比較歷史社會學論文獎以及科學研究宗教學會最佳論文獎,在歷史社會學領域的貢獻享譽世界。
代序
前言暨致謝
緒論
第一章:靈與肉:近代早期歐洲的加爾文主義、規訓與國家權力
第二章:自下而上的規訓革命:低地國家
第三章:自上而下的規訓革命:勃蘭登堡-普魯士
第四章:從比較視角看社會規訓
結語
參考文獻
人并非生來適應社會,而是被規訓如此。(Man is not fitted for society by nature,but by discipline.)
——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論公民》(De Cive)
本書理論視角與國家創建領域多數研究之間的不同,不妨以一個常見的比喻加以概括,那就是身體政治,更具體地說,就是關于身體政治的那幅著名畫像:霍布斯的《利維坦》初版卷首插圖(見上頁)。在圖的上方,國家這個利維坦巍然聳立,雙臂外攬,右手持一柄象征世俗權力的劍,左手拄一把象征教會權威的主教權杖,頭戴王冠象征君王,身體則由君王的臣民所合成。畫像的底部有兩列小圖,左邊一列代表不同層次的世俗權力,包括士兵、軍械、火炮、王冠和城堡,右邊一列代表各種層次的精神權威,包括教會法庭、邏輯和論證的工具、表示神的介入的閃電、樞機主教的冠冕和一座教堂。
這幅圖有許多不同的解讀方法。一種可能是從上往下看。[ 馬丁尼奇(Martinich)做出了這種解讀,參見A.P.Martinich,The Two Gods of Leviathan:Thomas Hobbes on Religion and Politic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appendix C。]這種解讀源于利維坦的龐大體積以及在整個構圖中的突出位置。由此,這幅圖似乎是比喻王室權威源于頂層的特性。[ 關于王室權威的上源理論(descending theory),參見Walter Ullmann,Principles of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in the Middle Ages,London,Methuen,1966。]張開的雙臂屬于世俗的法官,他凌駕于文官政府與教會之上,隨時推行上主的律法,并以手中的劍來確保律法的執行。這可能是對這幅圖最為流行的當代解讀。
[ 2]這幅圖同樣也可以從下往上看。[ 這是布朗(Brown)所推薦的解讀,參見Keith Brown,“The Artist of the Leviathan Title-Page,”British Library Journal,1978(4),pp.24-36。]這種解讀源于方向朝上的戰爭與修辭武器,左右兩列自下而上越來越輕靈、越來越超脫世俗的圖案內容,臣民們向上仰望的眼神,以及劍與權杖向上的指向。如此,這幅圖比喻脫胎于公民社會組織的文官政府的打造。張開的雙臂這時可以被看作歡迎子民撲向他堅強和安全的懷抱與基督似的雙臂,手里的劍則代表基督權威的世俗之臂。我們還可以在霍布斯的文本中找到類似的解讀。
另一個問題是,這幅圖應當從左向右看,還是從右向左看?這事關如何理解《利維坦》中宗教權威和世俗權威的相對重要性,以及這些權威在國家機構中的適當關系。利維坦以較強的右手持劍,較弱的左手持杖,這似乎暗示世俗權力更為重要。但也有將教會之臂視為主導之臂的理由。例如,在世俗權威的代表物旁寫有“質料”(matter),在精神權威的象征物旁則寫著“形式”(form),這暗示了劍和權杖的關系是質料與形式,或強制力與律法的關系,從而,精神權威在根本上高于世俗權威。[ 參見A.P.Martinich,The Two Gods of Leviathan:Thomas Hobbes on Religion and Politics。]
上述解讀究竟誰對誰錯?我不打算在這里做出評判,而且也不確信存在正確答案。和大多數文本一樣,這幅卷首插圖在誘使我們找尋核心主題的同時,似乎包含了多重的、相互矛盾的含義,并未遵守邏輯規則。我在這里只想說,大部分人只是以一種方式解讀這幅卷首插圖,也就是自上而下、自右向左,而關于國家的社會科學研究也是如此一邊倒。本書嘗試從相反方向重讀國家的歷史,也就是自下而上、自左向右。
本章旨在為這種新的解讀奠定基礎。它分為相互關聯的三個部分。首先,我對近代早期國家領域的社會科學研究進行回顧,并評論其不足之處。具體來說,我認為,既有理論未能對荷蘭和普魯士的崛起給出令人信服且言簡意賅的解釋,至少部分原因在于忽略了宗教改革的影響。其次,在第二部分,我對“教派化范式”(confessionalization paradigm)加以考察,這一范式近年來已成為近代早期研究的主流。教派化研究者并未忽視宗教改革對國家發展的影響;事實上,[ 3]他們對宗教、社會規訓和國家創建之間的關系投入了相當多的關注(雖然以社會學的標準來說還不夠系統)。但他們往往將這種關系視為一種常量(constant)。與此相反,我認為它其實是一種變量(variable);尤其在加爾文主義的語境中,社會 規訓對國家權力的影響最為顯著。最后,我在第三部分討論韋伯、福柯和其他社會理論家對宗教、規訓與國家權力之間的關系的研究。簡而言之,我認為韋伯把握住了宗教與規訓之間的關系,福柯將規訓與國家的關聯加以理論表述,但他們都沒有把這三者放在一起考察。在此意義上,本書可以被視為韋伯與福柯研究的綜合,甚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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